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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提示


中国农业科学院

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提示

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的要求和程序遵守我院相关规定和有关通知。针对研究生在答辩和学位申请中的一些疑问,特作出如下提示:
一、相关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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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位论文写作

学位论文须符合《中国农业科学院学位授予标准》各学科专业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字数、参考文献量等)的要求,遵照《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和写作模板(可在系统下载),认真撰写。


1.封面:确认论文封面“密级”不填写内容(确有密级的须尽早联系学位办);严格按照学位授予标准,正确填写专业/领域、研究方向的中英文名称。专业/领域的英文翻译见《研究生手册》“学术学位授权点一览表”,研究方向的英文翻译见学位授予标准。学术学位研究生英文封面Degree Type ,按模板要求,Doctor of Philosophy in / Master of Science in,后加个人的专业英文名称;“指导教师”只写一人,填写招生时或更改批准后的导师;“培养单位”研究所在上,研究生院在下(前不写中国农业科学院)。

2.目录:一般列至三级标题(即二级节标题),二级标题行缩进1个汉字符,三级标题行缩进2个汉字符;

3.页眉:右侧文字为一级标题,如需分成两行,建议第二行与首行标题的第一个文字(即“章”空格后的文字)对齐;

4.表:如跨页,须注明续表,如表2-1(续),置于表的左上方,表名可省略,重复表头(也称标题行、项目栏);

5.量和单位:采用法定计量单位,严格执行GB 3100~3102-93(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12-27发布,1994-07-01实施)有关量和单位的规定;

6.参考文献表:不列序号;其中的标点统一使用英文半角,后空1个英文字符;每条文献首行顶格书写,其余行缩进2个英文字符;选择左右对齐,并避免单词间距过大(可在word“段落”勾选“允许西文在单词中间换行”)。参考文献首先遵照我院写作规范,其他未详细说明的细节,可以参考《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 /T 7714-2015) 。在规范和国标里亦查不到的细节,请参照学术规范和行业规范。

7.留学生学位论文:除姓名、论文内容是英文,其他格式要求同中国学生。

8.用于盲评的学位论文:结构要完整,包括封面、答辩委员会签名表等,须正确填写专业和研究方向,隐去研究生姓名、学号、导师姓名、培养单位名称(指研究所)、致谢及作者简历等能够反映作者本人、导师和培养单位的相关信息。

9.学位论文终稿:须按格式审核意见、答辩委员会意见和三级学位会意见等修改完善。要有书脊,留学生论文书脊上的题目须是中文。封面颜色使用模板中对应学位类别的颜色。电子版须与纸质版终稿一致,电子版中的“学位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签名表”、“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声明”须签字后扫描插入,签字不得打印,并写明签字日期。


学位论文终稿:须按格式审核意见、答辩委员会意见和三级学位会意见等修改完善。要有书脊,留学生论文书脊上的题目须是中文。封面颜色使用模板中对应学位类别的颜色。电子版须与纸质版终稿一致,电子版中的“学位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签名表”、“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声明”须签字后扫描插入,签字不得打印,并写明签字日期。

三、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

1. 学位论文提交“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论文评阅前,应交由研究所进行复制比检测,为防止成果和个人信息泄露,不得通过淘宝等途径自行购买检测服务。

2. 论文全文疑似复制比不得高于10%,每一章疑似复制比不得高于20%。全文都列入查重范围,本人已发表和参与发表文章的引用不计入重复率,实验器材、试剂、研究方法、参考文献等可以有合理比例的重复,可不计入重复率。如研究生院复核时仍不符合要求,将不予提交学位委员会会议。

3. 研究生须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若发现未对检测出的问题作实质性修改,存在恶意抄袭剽窃、故意逃避检测等问题,将取消论文作者的学位申请资格,同时追究其导师和培养单位的责任。

四、学位论文答辩

1. 答辩委员由研究所提供聘书,研究生的答辩秘书进行聘请,于答辩当天或之后(以免到会专家有变更,无法自行修改),按照我院答辩委员会构成的规则在专家库中选定答辩委员。如果答辩委员信息未在专家库,请首先在系统添加该委员相关信息,再联系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选定。添加和更新专家信息时,首先保证入库信息的准确和完整,以便专家能够根据录入的信息,顺利登录系统;其次在征得专家同意后,尽量选择“评阅和答辩专家”,以便充实评阅专家库。

2.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数量、资质和院内外比例构成,请遵照相关规定和答辩通知的要求。留学生的答辩委员要求同中国学生,特别注意聘请的专家符合我院要求。

3. 答辩会上需提供研究生学位论文、成绩单、学术成果等材料,答辩秘书准备学位论文学术评阅书(1套,含大修改和不同意意见评阅书)、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签名表、答辩表决票(1套,须盖有研究所公章)、答辩报告书(2份)等,记录人做好答辩记录。

五、答辩和学位申请材料

按照要求准备和提交相应材料,材料清单见答辩通知。注意需要签字、盖章的均须原件,各项表格不得涂改。材料是永久保存的学位档案材料,部分材料会归入个人档案,非常重要,请一定重视!

1. 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签名表: 无空缺,无涂改。盲评的评阅人姓名填写“盲评”;答辩专家注意勾选硕(博)导师;签字原件。

2. 答辩报告书: 无空缺,无涂改。明确写出“对学位授予的意见”。示例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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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答辩表决票: 无空缺,无涂改。匿名,等级填“优、良、中、差”,不填分数。表头要有研究所公章。提交一套。票数与答辩委员人数一致。

4. 答辩记录: 无空缺,无涂改。有记录人签字及日期,不能是本人签字。

5. 授予学位人员登记表:中国学生在“系统”进行学位信息确认后打印,留学生线下填写登记表。须有学生本人签字。

6. 在校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情况表。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术成果遵照《中国农业科学院学位授予标准》要求。另外,作科所等12个单位的生物学全日制学硕,自2019级开始、专硕从2018级开始,研究生院对学术成果不作统一要求,如有学术成果可以提交本项材料,如没有则不提交。中国学生在“系统”填写学术成果后打印,留学生线下填写情况表。情况表须为导师签字原件。情况表附学术成果。已刊发的文章打印全文;未刊发但已有DOI号的,打印全文,需显示DOI号;已接收未发表的,须提供接收函并附全文,接收函内容包括拟刊发日期。纸质接收函须红章原件,如是电子邮件接收函,国内期刊有红章的须彩打,国外期刊无公章的,须本人签字、导师签字和研究所盖章原件。硕士申请学术论文延期发表者,提交延期发表申请表1份。

7.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但因学术成果未达到要求等原因不具备申请学位资格者,无须提交纸质答辩材料,要在“系统”中完成答辩决议维护。答辩的纸质材料自行妥善保存,待申请学位时提交。由研究所报送毕业但不申请学位名单。

8. 留学生学位论文评阅书。评阅人数量、资质构成符合要求。留学生为线下开展论文评阅,但评阅人要求同中国学生。博士留学生学位论文的评阅人为三名(院外专家至少两名),要求由博导或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担任;硕士留学生学位论文评阅人为二名(院外专家至少一名),要求硕导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论文评阅人签字原件。评阅意见份数与评阅人数一致。

六、系统填写

1. 学术成果填写:请先在管理信息系统“培养管理”模块填写发表论文等学术成果,并通知导师和研究所及时审核,通过后才能在“学位管理”模块同步显示。如在“培养管理”模块不能添加成果,可在“学位管理”模块补充填写。

2. 学位信息确认:学位信息内容由系统已有学籍信息和个人填报信息组成,涉及学位证书信息和向教育部上报的学位信息,请一定高度重视,认真核对和填写,保证信息的准确、完整和规范,如因个人原因导致信息错误,责任自负。

请注意核对或填写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国别、专业、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毕业时间(请一定以实际毕业时间为准);前置学位信息(指博士入学前的专业、获学位年月、毕业学校等)、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籍贯;学位论文类型、选题来源;毕业去向(就业的必须填写就业省市、就业单位性质、工作性质)等。

务必注意,填写前置学位时,如果前置学位是专业学位硕士,一级学科选“其他”(不能选某个学科,因为专业学位没有一级学科)。若填写有错误,请及时在“学籍管理”更改。

学籍信息中,如发现个人不能更改的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学工处处理。

3.请在答辩秘书完成答辩决议后,再在系统将“学位信息确认”提交审核,保证“在校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情况表”和“授予学位人员登记表”信息准确、完整!在系统填写的学位论文题目、关键词和摘要,如有修改,请及时在系统更正。

4. 学位授予人员登记表: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注意学位论文题目、关键词、摘要如有修改,请及时登录系统更改;注意准确填写银行卡号,开户行格式“xx银行xx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