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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会

中国农业科学院(深圳)农业基因组研究所是中国农业科学院和深圳市共同举办的新型科研实验单位,是农业农村部和深圳市唯一入选科技部、中组部等七部委科技体制改革试点的单位。2019年4月,中国农科院与深圳市签署新一轮战略合作协议,提出“部省后援、院市共建”建设模式,支持基因组所扎根深圳、面向前沿,进入跨越式发展新时期。


理事会制度是世界各国科研机构通行的现代院所制度,院市协议明确提出由中国农科院和深圳市共同组建理事会,推动基因组所建设发展,努力探索一条新型科研机构的创新之路。


基因组所理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决定研究所及依托研究所建设的相关机构的定位和发展方向,审定发展规划;(2)决定和修改研究所章程、理事会章程;(3)提名研究所所长人选,对其聘期做出决议;(4)审议和批准研究所及相关学术机构占了咨询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议事机构组成;(5)推选和更换理事会成员单位;(6)审议研究所工作报告并检查其工作,审定年度计划及收支预算和决算;(7)负责研究所运行和发展过程中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工作。


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基因组所正在探索并逐步形成“以科学为中心、以奋斗者为本,坚持顶天立地”的创新文化。


理事会相关大事记:

2019年11月8日,中国农业科学院批复基因组所理事会组成人员

2020年2月7日,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复基因组所理事会组成人员

2020年8月30日,基因组所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理事会章程、基因组所(岭南现代农业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深圳分中心)章程,聘任了岭南现代农业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深圳分中心主任、副主任和学术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岭南现代农业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深圳分中心三年规划建设实施方案报告。

2021年2月2日,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基因组所2020年工作报告和2021年工作计划,并对黄三文所长2020年工作进行了评议。

 

  综合办公室更新于202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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